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容增能全力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
中新网上海1月9日电 (记者 陈静)当下,上海正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诊疗作用,缓解二、三级医院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压力。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努力满足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家门口接受氧疗、输液、用药、雾化等医疗服务需求;社区病房开足马力,“家庭病床”留住患者。
记者9日获悉,目前,全上海3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已实现吸氧服务全覆盖;上海超六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总计设置713个雾化治疗位。同时,“抗病毒药物”优先下沉社区,在市区专家组指导下,对符合指征的感染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指导其使用抗病毒药物,实现尽早干预。据统计,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累计开具抗病毒药物治疗1.5万人次。
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面介绍,该中心调整了慢病中心,将精准测压和智慧血糖前移;并在一楼辟出了一个大房间为需要的民众开展氧疗。记者看到,氧疗、输液区均有护理人员来往巡视;该中心还配备了指氧仪,随时监测患者氧饱和度情况。该中心增设20个氧疗输液位;同时,扩容二楼输液区,新增10个氧疗输液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不仅加强救治社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还为上级医院转诊的平稳期感染者开展康复与护理。上海市卫健委方面介绍,自2023年元旦以来,上海的社区病房累计收治新冠感染者已近3000人。
在普陀区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域西部医联体框架下迅速组建“利群-万里联合病房”,开放90张床位,按照“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原则,上下联动,全力打通住院患者绿色通道。利群医院每天召开线上救治调度会,专题研讨,统一协调,打通急诊与各科室分流患者的绿色通道。医院成立组成转运专班:及时将病情稳定的患者下转,同时保证重症患者顺畅转运和分流。医院方面介绍,该院安排呼吸科负责人作为联合病房指导专家,派驻具有定点医院丰富救治经验的医生至万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区全面负责医疗工作,每日围绕重点病人开展专家组线上视频查房。
据悉,上海发布《社区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家庭病床工作指南》,为病情稳定、符合指征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居家健康监测、用药指导、氧疗服务、协助转诊等服务。自12月以来,全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建立超过2.3万张家庭病床,有效缓解住院压力。据介绍,长期以来,上海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在病情稳定并经评估达到标准情况下,建立“家庭病床”,社区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在虹口区,记者了解到,虹口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到8日为止,该区累计开设918张家庭病床。广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36组家庭医生的联系方式下发给所有居委会。据介绍,该中心对新冠病毒感染人群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人群中的孤寡独居老人,家庭医生们除了以往的常规上门访视,还建立了微信联系,并进行远程访视。
为提升社区新冠救治能力,上海向社区优先倾斜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指氧仪、氧气罐等的配置;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拓展装备,提升配置。目前上海已有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CT。在嘉定区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了解到,该中心配备了40排80层螺旋CT,设备搭载远程会诊系统。民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到上级医院的专业诊断结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该中心方面介绍,目前CT的接诊量一天在大约80到100人次。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表示,预计到兔年春节前,配置CT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增加到45家,嘉定区、闵行区或将实现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设备全覆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