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京彩好评: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为美丽中国赋能添彩******
近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遴选出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含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确定了国家公园建设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创建设立、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等内容。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我国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继2017年9月份我国发布《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后,到去年10月12日,我国宣布正式设立5处国家公园,再到此次遴选出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含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不仅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也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尤其是《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不仅覆盖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以及自然景观、自然遗产、生物多样性等最富集区域,而且共涉及28个省份现有自然保护地700多个,10项世界自然遗产、2项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处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分布着5000多种野生脊椎动物和2.9万多种高等植物,保护了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正如行业内专家分析所说,相比数量规模,国家公园的主体地位和功能作用,更主要的是体现在质量和价值上。因为国家公园之“公”,是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抓紧抓好国家公园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国家公园建设重要意义。建设国家公园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美丽中国愿景的重要举措,也是真正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换,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生动实践。尤其是作为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国家公园的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可以说,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对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同时,国家公园代表着国家形象,象征着国家精神,彰显着国家文化,是世界认识中国的一张“金名片”,是中国和世界进行文化交流的最佳载体,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各地要注重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共同参与建设国家公园体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特许经营、志愿服务、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等形式吸纳原住居民、社会公众,直接加入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管理中,在共享国家公园带来的生态福祉的同时,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样本”。
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国家公园的首要功能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同时兼具科研、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而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对维持全球生态系统稳定,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给人类生存发展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是中国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优化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建立起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基本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资源,但与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的期盼还有差距,尤其是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因此,我们应以国家公园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国家公园保护、治理、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珍贵的自然资产,也为美丽中国赋能添彩。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美丽中国建设更是一场没有终点的“赛跑”,唯有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方能让美丽中国风景如画。更何况良好生态环境又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通过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不断为美丽中国赋能添彩,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继续展示中国作为、中国担当、中国力量。(刘纯银)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