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用科技激活传统文化之美******
【热点观察】
作者:俞国林、王建(分别系中华书局编审、中华书局副编审)
“天妤”,一个沉睡千年的飞天少女,被神秘空间元境唤醒后,回想起千年前之事。当年,洞窟受损,壁画脱落。如今,苏醒过来的她,决定来到人间收集碎片,复原壁画,重佑人间……“天妤”不是玄幻小说中的文学人物,而是一个虚拟数字人。过去一年,“天妤”以收集壁画碎片为线索,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进行数字化演绎,持续向世界讲述中国传统文化的故事,在海内外收获了大量拥趸。
所谓数字人,是指通过计算机图形渲染、动作捕捉、深度学习、语音合成等技术打造的虚拟或仿真人物。2022年,数字人大量涌现,除了“天妤”,还有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文夭夭”、新华网的“筱竹”、浙江卫视的“谷小雨”、敦煌研究院的“伽瑶”、国家博物馆的“艾雯雯”、中华书局的“苏东坡数字人”……他们或化身为文博场所的导游,或成为文化短剧的主角,或担任对外传播的文化大使,以又潮又酷的方式讲述着传统文化的故事。
超写实“苏东坡数字人” 光明图片
技术支撑,文化打底
作为传统文化的新载体,虚拟数字人将传统之美与科技之美有机融合,打造出全新的IP形象。由于众多虚拟数字人取材于传统文化,所以其外在形象本身就是对传统文化的视觉化呈现。比如,“天妤”的设计以传统飞天和唐代女俑为灵感,她衣袂飘飘,妆造典雅,发型设计是“双环望仙髻”,簪花是用金、银、铜等制成的样式多样的金钿;头上戴的嵌松石花钗、珍珠流苏花钿等饰品,是在史料基础上,参考唐代出土文物设计而成;妆容上使用的黛眉、斜红、莲花形花钿、桃花妆容,则还原了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出土的唐代女俑妆容。通过对虚拟数字人外在形象的打量观赏,观众得以与中华传统服饰文化进行“亲密接触”。不仅如此,由“天妤”发布的“凤凰妆”视频,连续登上平台热榜。受“天妤”影响,很多青少年给自己化起了“国风妆”,甚至还引起了海外美妆达人的竞相模仿。
数字人的设计制作并非易事,既需要技术支撑,又需要文化打底。传统文化类数字人的设计制作,本身就是对传统文化研究、整理、应用、传播的过程。比如,为了让“苏东坡数字人”贴近苏东坡的原貌,中华书局在容量超过70亿字的古籍大数据中心进行海量搜索,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关键词精准抓取到一批涉及苏东坡容貌形象的古籍文本数据。同时,又通过图像搜索技术,抓取了由宋至清涉及苏东坡的100余幅画作,既包括苏东坡的单人画像,又包括如“西园雅集”“赤壁”等主题的群像以及若干石刻画像拓片等,从而初步形成对于苏东坡容貌形象之“古籍真实”的把握,然后再由权威专家进行系统校验,确定下来超写实“苏东坡数字人”的每个细节。由此观之,“苏东坡数字人”的设计制作过程,完全是一次对苏东坡主题古籍文献、艺术作品的整理和研究。由于这种整理和研究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应用性”,所以能够有效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而非像纯学术研究那样,研究成果大都只能存在于论文中。
虚拟数字人“天妤” 光明图片
始于颜值,终于价值
数字人要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有效发挥作用,可以始于颜值,但最后还是要终于价值,因为人们开发数字人,不是为了观赏,而是为了使用。2022年被业界称为“数字人元年”,数字人的相关应用刚刚起步。传统文化领域是应用数字人比较多的领域,且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
2022年7月,身着汉服的“艾雯雯”在国家博物馆上岗。她穿梭于国博各展厅,为慕名而来的全球游客介绍着国博140多万件馆藏文物。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文夭夭”,除了在各大博物馆提供讲解、导览服务,还担任“文博虚拟新闻官”,经常跟随展览出海,传播中华文化。
虚拟数字人,不仅能“说”,还能“演”。以“天妤”为主角的系列短剧《千壁寻踪》及番外一经推出,立刻圈粉无数,视频播放量目前已超过3亿。通过这些短剧,观众领略了即将失传的巾舞的无穷魅力,见识了传说中的“反弹琵琶”的精妙绝伦,了解了围棋文化的博大精深。就这样,“天妤”婷婷袅袅地从中华传统文化中走来。作为一个虚拟数字人,她将传统之美与科技之美融合,开启了中国传统文化通向元宇宙、通联海外的一扇门。
在传统戏曲领域,数字人的身影也越来越活跃。京剧领域已出现“梅兰芳孪生数字人”,粤剧界已诞生粤剧数字人“小勤”,而“秦筱雅”则是秦腔数字人的代表。“梅兰芳孪生数字人”甚至还现身梅兰芳大剧院,并与台下观众深情互动:“距离我上一次登台已经过去了60多年,没想到我们又重逢了。”那一刻,数字人不仅复原了梅兰芳先生的形态、声音及面部表情,也让人看到了传统戏曲振兴的希望。
可以这么说,数字人最大的魅力,不是研发运用新技术,也不是对网文、网游等传统业态的改变,而是为戏曲等原本高度依赖人和现场空间的传统行业在生产、传播、消费场景及价值实现等方面带来无限想象力和可能性,彻底改变了人们对于物我关系的认知。
既要凝神,又要赋魂
数字人让大量文化瑰宝重新“复活”,以科技手段让传统文化走进烟火生活,焕发青春活力。可是,数字人建设毕竟刚刚起步,在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其中,内容生态是制约数字人发展的最大瓶颈。虚拟世界中的“你我他”,即使只是存在于数字空间中的化身,也需要现实生活内容作支撑,需要“故事”来引流。唯有如此,数字人才能既拥有好看的“皮囊”,又拥有丰满的“灵魂”。
比如,中华书局的“苏东坡数字人”,只有容貌形象的“物理真实”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实现“精神真实”。为此,中华书局专门建设了“苏东坡专题数据库”,并陆续开发了多个维度的“苏东坡主题知识图谱”。依托数据标引体系,可以生成各个维度的知识图谱,相当于将苏东坡跌宕起伏的人生历程与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翻译成一张彼此关联的数据网络,并将其放进“苏东坡数字人”的脑中,从而为“苏东坡数字人”凝神。下一步,中华书局将加强对“苏东坡数字人”的人工智能训练,以为其“赋魂”,从而让“苏东坡数字人”真正像苏东坡一样去认知、思考、表达、行动,最终实现苏东坡在数字世界的“复活”。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人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进入并重构升级歌舞、影视、戏剧、文博等多个文化行业。数字人的产生和应用,是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认识自我的过程。我们无法预判数字人未来会走向何方,但我们还是希望大家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面对新概念,拥抱新技术,将基础夯实,立足文化本体的价值属性,共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时代进程中,真正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13版)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