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发布2022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对2022年全国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会商核定,全国十大自然灾害如下(按时间排序):
一、1月8日青海门源6.9级地震
1月8日1时45分,青海海北州门源县发生6.9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震中位于青海、甘肃两省交界处,此后又发生5.1级、5.2 级强余震,地震共造成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4省(区)17.1万人受灾,不同程度损坏房屋9.5万间,局地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32.5亿元。
二、2月中下旬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2月中下旬,南方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持续时间长,暴雪落区偏南,降水(雪)强度大。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对农业生产、交通、电力等造成一定影响。灾害造成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9省(区、市)77个市447个县(市、区)609.2万人受灾,近8400人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422.3千公顷;900余间房屋倒塌,近6500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8.9亿元。
三、6月上中旬珠江流域暴雨洪涝灾害
5月下旬至6月上中旬,我国华南地区遭遇1961年以来第2强的“龙舟水”过程。受其影响,珠江流域连续形成2次流域性较大洪水,北江出现1915年以来最大洪水,西江、北江、韩江先后发生7次编号洪水,局地发生严重城乡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等。灾害造成广东、广西2省(区)648.9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7人,紧急转移安置50.2万人次;倒塌房屋92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2.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88.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78.2亿元。
四、6月份闽赣湘三省暴雨洪涝灾害
6月份,福建、江西、湖南多地遭遇多轮强降雨过程,累计雨量大、降雨落区重叠、受灾范围广,多条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引发洪涝和次生地质灾害等,农业、水利、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灾害造成福建、江西、湖南3省814.2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9人,紧急转移安置62.9万人次;倒塌房屋9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5万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8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33亿元。
五、2022年第3号台风“暹芭”
2022年第3号台风“暹芭”于7月2日15时左右在广东电白沿海登陆(台风级,35米/秒)。登陆后穿过广东、广西、湖南3省(区),其残余环流继续北上影响我国黄淮、东北等地。造成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39个市165个县(市、区)186.29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7万余人;倒塌房屋67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近14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9.0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亿元。
六、7月中旬四川暴雨洪涝灾害
7月11日至17日,四川省部分地区遭受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降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绵阳、阿坝、雅安等13市(州)76个县(市、区)27.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6人,紧急转移安置1.4万人;倒塌房屋近400间,不同程度损坏近22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4.8亿元。
七、长江流域夏秋冬连旱
7月至11月上半月,长江流域降水异常偏少、极端高温天气持续,中旱以上日数为77天,较常年同期偏多54天,为有完整实测资料以来最严重的气象水文干旱,极端高温干旱对相关地区农业生产、人畜饮水、电力供应、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影响。旱情峰值时,造成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12省(区、市)3978万人受灾,701.4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4270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08.5亿元。
八、8月上旬辽宁暴雨洪涝灾害
7月底至8月上旬,辽宁省中西部、东南部等地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辽河干流持续超警,支流绕阳河堤防发生决口险情,农业、基础设施等损失较重。灾害造成锦州、阜新、盘锦等9市31个县(市、区)54.9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4万人;倒塌房屋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85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66.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6亿元。
九、8月17日青海大通山洪灾害
8月17日22时许,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青海省多地发生暴雨洪涝灾害,西宁市大通县青林乡、青山乡等地瞬时强降雨引发山洪,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灾害共造成西宁、海北、海东、黄南、果洛5市(州)11个县(市、区)6.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1人,紧急转移安置3300余人;倒塌房屋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90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9亿元。
十、9月5日四川泸定6.8级地震
9月5日12时52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震源深度16公里。地震造成四川省甘孜、雅安等6市(州)24个县(市、区)54.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17人,紧急转移安置8万人;倒塌房屋1.2万间,不同程度损坏26.5万间;灾区居民住房及电力、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4.8亿元。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作者:常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农村要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首先要搞好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是农村是否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的直接体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农村居民美好环境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持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47.6%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虽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足、社会监督不完善、长效管护不健全、农民参与不充分、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从六个方面着手强化机制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差异性,要与地方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能力相适应,也要同当地的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一是农村厕所改建要遵循实事求是、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改建模式,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二是要以可持续治理、资源化利用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向,分区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三是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路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第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机制。既要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推出因地制宜的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技术及产品,也要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试点试验,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还要建立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控。
第三,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要全方位、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教育,提升农户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正确认识,并通过“美丽庭院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人翁意识。更要鼓励村民参与整治决策,让有能力、有资格的村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者和监督者。
第四,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组织机制。突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的同时,调动整合社会资源,从而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既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挥积极作用,又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第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管用并重制度和机制。首先,根据人口、产业、功能等科学规划布局,完善村庄配套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理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管护责任体系。第二,要在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探索建立村级运营管护组织。第三,要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逐步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第六,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强化监督与指导,实现社会监督常态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在完善监督机构、健全规范程序的基础上,通过“随手拍”“红黑榜”等活动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实现“人人监督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激发村民有效参与的内生动力。同时还要基于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同角色的定位与分工构建问责机制,推动问题及时整改。
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列入了二〇三五年的总体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通过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